近日,广州被列为全国第一批10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未来在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方面将有哪些新的政策出台呢?记者从市国土规划委了解到,广州正在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重点研究解决历史建筑业利用中消防、工商注册等难点问题,创新合理利用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形成全社会保护利用历史建筑的合力。
活化历史建筑 创新审批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名单,广州位列其中。
市国土规划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正在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待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及区政府按照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未来将选取试点项目,活化一批历史建筑,形成可展示可借鉴的实践案例;同时进一步完善活化利用机制,最终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政策性成果。
根据已经出台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支持和鼓励历史建筑根据自身建筑特点开展如展览馆、旅游观光、休闲场所、文化创意等多种形式的合理利用,历史建筑在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可对历史建筑进行多种功能使用,并明确可简化规划审批手续。
而本次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就是切实落实活化利用政策,同步探索审批机制创新,研究解决消防、工商注册等难点问题的相关举措,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运用设计、建设、管理综合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量身定制图则 提出活化建议
目前广州正式公布了3批、共566处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规划,规划由通则文本和保护利用图则组成,其中保护利用图则是针对每处历史建筑“量身定制”:记载历史建筑的基本属性和价值特征,划定保护范围,明确禁止性用途,提出合理利用建议。同时还为每处历史建筑绘制了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既方便保护责任人使用,也便于监管。
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
在资金方面,将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起历史建筑保护的资金保障机制。研究针对历史建筑保护的税前抵扣、收费减免政策,鼓励保护责任人修缮历史建筑,并给予技术指导。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保护规划编制、国有历史建筑修缮和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档案管理工作,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市国土规划委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资助、简化手续、减免国有历史建筑租金、放宽国有历史建筑承租年限、减免历史建筑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等方式促进对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具体实施办法有待研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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